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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 修正菸害防制法

修正之「菸害防制法」分3個階段施行

1.菸品健康福利捐應徵其他菸品,自112年4月1日施行。

2.菸品容器警示圖文及戒菸資訊標示,不得低於面積50%,自113年3月22日施行。

3.其餘條文,自112年3月22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