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結婚登記:請來電(02)2753-3043轉412;或網路預約(內政部戶政司網站)
結婚當事人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或有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的需求,建議您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生效日期。
四、本所依據內政部108年5月23日公告之結婚書約範本,美編提供使用,請自下方相關檔案處下載,若有變動一切依內政部公告範本為主。
結婚當事人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或有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的需求,建議您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生效日期。
申請日 | 可指定生效日 |
|---|---|
星期一 | 星期一、二、三、四 |
星期二 | 星期二、三、四、五 |
星期三 | 星期三、四、五、六、日、一 |
星期四 | 星期四、五、六、日、一、二 |
星期五 | 星期五、六、日、一、二、三 |
四、本所依據內政部108年5月23日公告之結婚書約範本,美編提供使用,請自下方相關檔案處下載,若有變動一切依內政部公告範本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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