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一、什麼是掛失國民身分證:
為減輕民眾對國民身分證遺失遭冒用之焦慮與不安,當事人於補發新證前,可先辦理掛失,戶政機關在受理掛失後,即將掛失紀錄上傳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提供金融機構及社會各界上網查證換、補、領國民身分證資料,防止有心人士盜用遺失之身分證申辦新開戶、信用卡或貸款之類情事。

二、掛失國民身分證有以下三種方式,您可選擇以下任一種掛失方式:
(一)親自臨櫃掛失:
本人親自向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
 
(二)電話掛失:
電話掛失須由本人親自撥打電話辦理,惟14歲以上至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可由本人親自撥打電話辦理,也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來電辦理。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本所身分證掛失電話:02-27533043轉422 
 
(三)網路掛失 :
您也可以用網路掛失身分證,點擊以下連結開啟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
使用自然人憑證掛失
免用自然人憑證掛失
 
三、注意事項:
•為利戶政事務所於次一上班日再次聯繫確認身分,保障個人權益,避免遭到偽冒身分辦理掛失,請辦理掛失民眾務必留下可聯絡本人之電話號碼。
•考量安全因素,目前非上班時間以電話方式辦理掛失,暫不提供辦理撤銷掛失,撤銷掛失仍須於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辦理。
•為確保個人權益,遺失國民身分證之民眾務必儘速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四、補辦國民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