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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補辦國民身分證?
 一、申請人:
(一)年滿14歲:由本人親自辦理。
(二)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辦理(法定代理人一方未到場,需帶另一方同意書),且未滿14歲之本人也需到場核對人貌。
 
二、申請地點:
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申請。
 
三、應備證件:
(一)年滿14歲:
1.戶口名簿正本或貼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未過期之我國護照、健保卡、駕照、學生證等)。
2.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1張。
 
(二)未滿14歲:
1.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如法定代理人無法共同辦理,應由未到場之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
2.本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未過期之我國護照、健保卡、學生證等)。
3.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1張。
 
四、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一)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說明,請參閱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
(二)即日起,臨櫃於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前,可先將身分證相片數位影像檔上傳於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再臨櫃辦理,省去沖洗照片之不便。上傳數位相片請點這裡

五、規費:
每張收費新臺幣200元。
 
六、可同時申請補發健保卡:
健保卡與國民身分證同時遺失者,可於本所櫃檯補辦國民身分證時,同時申請補發健保卡。領取健保卡補發繳費單並繳費之後,經過5到7個工作天,就能以郵寄方式收到補發之健保卡。(僅受理補發國民身分證同時補發健保卡,不受理單純補發健保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