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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常見問答

有離婚判決書後,需多久時間內去辦理離婚登記,有無時間限制?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戶籍行政科
  • 類別:身分登記,戶籍登記 ,簿證核發 ,門牌檢索換發

依戶籍法相關規定,除出生登記可於出生後60天內申請外,其餘登記均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