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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常見問答

離婚協議書遺失,如何辦理申請補發?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戶籍行政科
  • 類別:身分登記,戶籍登記 ,簿證核發 ,門牌檢索換發

離婚協議書遺失,可由本人申請或附委託書委託他人,並攜帶國民身分證,向當時申辦離婚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影本或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代為核發影本,每張影本酌收規費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