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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常見問答

當事人若有一方戶籍為外縣市,該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戶籍行政科
  • 類別:戶籍登記 ,結婚登記 ,簿證核發 ,門牌檢索換發,身分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需由雙方當事人備妥下列文件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一、2名以上證明人簽名或蓋章之結婚書約正本。
二、雙方當事人持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及最近2年內拍攝之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因身分證配偶欄要記載配偶姓名須一併換證)。
三、換證規費每張50元、換領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

*身分證相片規格詳見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服務→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上傳數位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