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之結婚登記、結婚書約下載
結婚登記可指定生效日之範圍 申請日 可指定生效日 星期一 星期一、二、三、四 星期二 星期二、三、四、五 星期三 星期三、四、五、六、日、一 星期四 星期四、五、六、日、一、二 星期五 星期五、六、日、一、二、三預約結婚登記:請來電(02)2753-3043轉412;或網路預約(內政部戶政司網站)
結婚當事人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或有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的需求,建議您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生效日期。
四、本所依據內政部108年5月23日公告之結婚書約範本,美編提供使用,請自下方相關檔案處下載,若有變動一切依內政部公告範本為主。美編版本預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