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面刊登之活動訊息公布日以舉辦日2週前為原則,但緊急事項則不在此限。
需事先報名者,至少應提前於報名日前5個工作天公布或依其活動性質訂定合理的報名日期。
並公布以下資訊:
活動名稱:
活動時程:
活動地點:
主辦機關:
活動內容: